2018年10月1日后生产的预包装食品使用QS标志如何处罚?问题:原国家食药总局于2015年8月31日公布,于2015年10月1日生效施行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将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XK”,改为“SC”。原国家食药总局《关于贯彻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一〔2015〕225号)曾明确规定:2018年10月1日起,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不得再使用原包装、标签和“QS”标志。那么,2018年10月1日后生产的预包装食品上使用QS标志的,如何处罚?...
彭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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