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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抽检4类160批次食品,这2批次鸡肉、黄豆芽购买食用需要留意!

纪树刚 食品伙伴网
  食品伙伴网讯 9月12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第35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蜂产品、肉制品和食用农产品共4类食品16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产品涉及2批次食用农产品,其中1批次樊城区邵方胜食品超市销售的鸡蛋(抽样日期:2019-06-20),氧氟沙星检验值 70.8μg/kg。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广谱、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氧氟沙星残留在人体中蓄积,可能引起人体的耐药性。长期摄入检出氧氟沙星的食品,可能会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还有1批次湖北寿康永乐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房县生活广场销售的黄豆芽(抽样日期:2019-07-04),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验值0.14mg/kg。

  4-氯苯氧乙酸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可以促进植物体内的生物合成和生物转移,不仅可防止落花落果、提高做果率、增进果实生长速度、促进提前成熟,还能达到改善植物品质的目的,同时它还有除草剂的作用。但由于其对人体有一定积累毒性,国家已取消其作为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申请。《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 6-苄基腺嘌呤 等物质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 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 2015 年第 11 号)中要求,豆芽中禁止使用4-氯苯氧乙酸。豆芽作为一种食用量非常大的蔬菜,4-氯苯氧乙酸钠的残留在人体内的累积所产生的有害作用不容忽视。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襄阳市、十堰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标签: 湖北 抽检4 食品 鸡肉 黄豆芽 需要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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