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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条南北“地标”纷争结束,“国标”尚未落地!业内分歧仍在继续

纪树刚 食品伙伴网

  近日,河南省发布了关于废止有关食品地方标准的公告,决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废止《河南省地方标准调味面制食品》(DB41/T 515-2007)。在辣条产业标准出来之前,河南全省将暂停审批新的辣条生产企业。

  此次河南地方标准喊停,标志着辣条产业“南北”标准纷争的结束。南都记者了解到,一直以来,以河南、湖南为代表的地方标准由于对辣条品类归属的差异,在辣条生产、销售过程中常面临冲突,而在以两地为参考标准的辣条生产行业,也出现异地监管困难、产品质量不过关等一系列问题。

  此次河南“地标”宣布退出,或许能够厘清部分困扰行业发展的难题。不过,在国家标准正式落地前,业内对辣条品类及其在生产过程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仍未能形成共识,关于辣条生产过程中的标准之分歧仍在继续。

  辣条南北“地标”纷争结束,“国标”尚未落地!业内分歧仍在继续

“南北”标准之争

  辣条起初多为小作坊生产,虽出身“草根”,但深受年轻群体的喜爱。随着影响力的日渐扩大,辣条产业在国内快速扩张。据了解,目前辣条产业广泛分布在湖南、河南、四川、重庆等十几个省市,主要产区在河南和湖南。

  在发展初期,辣条作为“草根”零食,在国家标准体系中还没有明确的品类及定位界定,各地根据行业实践自发制定了地方标准。其中,以河南、湖南主导的辣条地方标准之争可谓由来已久。

  南都记者查阅食品伙伴网数据库发现,针对辣条等品类,目前现行有代表性的地方食品安全标准除上述河南《调味面制食品》外,还有湖南的《挤压糕点》(DBS43/002-2017),以及重庆的《调味面制品》(DBS50/028-2017)。广东、江西、四川等地的辣条生产企业或引用上述地方标准,或以膨化食品的生产标准制作。

  2007年,湖南与河南先后制定地方标准,两者结合地方生产实际,标准内容有明显差异,分歧核心就是辣条所属的品类所属问题。湖南将辣条归属为挤压式糕点,河南则将其定义为“调味面制品”。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品类的不同直接导致了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的差异。湖南2017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标准中,在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上遵循GB2760(《》)中“中式糕点”的标准;河南省一直沿用的2007版调味面制品地方标准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则是按照GB2760糕点类、膨化食品两类规定。

  具体来看,根据GB2760的规定,湖南辣条企业可使用的添加剂超过三十种。而河南标准则在此基础上,又增加了抗氧化剂、稳定剂、醋酸钠等面筋可用的添加剂范畴。

  在辣条行业迅速发展及跨省渠道流通的背景下,由河南、湖南两地标准为主导的辣条产业出现异地销售难、监管难等系列问题,食品质量安全更是引发全国关注。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严格加强调味面制品等休闲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一〔2015〕57号)中已明确,调味面制品(辣条)纳入“方便食品”实施许可,作为单独单元,生产许可证内容为“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

  多地地方标准为此进行了修改。南都记者注意到,重庆市在2015年4月曾召开辣条地方标准专家审查会,当时辣条以《风味挤压糕点》的名目过审。食药监局发布通知后,重庆市出台的标准分类立即变更为《调味面制品》。

  不过,湖南仍将辣条作为“挤压式糕点”监管。在而在部分检测机构则参照《调味面制品》标准进行检测的情况下,多批次产品被检出超范围、超标使用添加剂,一些企业面临几万至数十万的现金处罚。

  也有企业“钻空子”,以地方标准作为“挡箭牌”,生产超范围添加剂的辣条。据南都此前报道,2015年至今,全国有16个省份共计163家辣条生产企业的231批次辣条上了市场监管部门的“黑名单”,其中约合81批次产品不合格为防腐剂非法添加。

  辣条南北“地标”纷争结束,“国标”尚未落地!业内分歧仍在继续

“国标”落地前:争议尚未解决

  从早期的小作坊生产到标准化大型厂房,辣条市场经历了“野蛮生长”阶段,也逐渐受到大众认可。然而,各地不一的生产标准带来的异地监管难、市场混乱等问题始终困扰着整个产业的发展。

  为此,2015年5月27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出台《关于严格加强调味面制品等休闲食品的监管工作的通知》,为统一辣条全国标准定下时间表:原则给予1-2年过渡期,在许可期满后予以调整。未取得生产许可的企业,不得生产加工调味面制品等休闲食品。

  不过距离2015年已过去四年,辣条“国标”尚未正式落地。2018年5月,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味面制品》等四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给包括辣条在内的调味面制品制定了统一的国家标准,同时指出,调味面制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中方便米面制品的规定。

  然而这一标准意见遭到行业内多家企业反对。据媒体报道,目前允许用于方便米面制品的食品添加剂主要为增稠剂、抗氧化剂、色素、酸度调节剂,基本上是由方便面企业申报。仅有的一个允许用于方便米面制品的防腐剂是乳酸链球菌素,但限定在湿方便面。而在目前的辣条生产过程中,防腐剂被多数企业所采用。

  据南都此前报道,2018年8月30日,湖北省原食药监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显示,卫龙品牌旗下的辣条“亲嘴烧”和“小面筋”均被查出存在违规添加的情况,两种食品均含有山梨酸和脱氢乙酸等食品防腐剂。对此,卫龙回应称,其辣条产品依据系该公司一直执行河南、湖南等地方标准,例如河南省执行的《调味面制食品地方标准》。

  根据河南地方标准,其允许在作为“调味面制品”的辣条中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等防腐剂,而按照国家标准意见,只要使用上述防腐剂就为不合格食品,属于“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卫龙不合格事件也由此而来。

  湖南省食品质量安全技术协会主办的湖南食品安全网曾在一篇消息中表示,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其官网上发布《征求意见稿》后,各检测机构把《挤压糕点》地方标准参照《调味面制品》标准进行检测,而挤压糕点中含有必不可少的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导致检测不合格。“挤压糕点”作为零食类产品,生产工艺和生产特点与主食类的“调味面制品”有很大的差异。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8年7月,中国商业联合会批准发布了一项名为《挤压糕点》的团体标准,与国家标准内容“针锋相对”。这项团体标准仍将辣条归为挤压糕点类食品。据媒体报道,在团体标准发布实施研讨会上,有来自安徽、江西、四川、辽宁、湖南、湖北等多个省份的企业,参与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的湖南省休闲食品协会秘书长李意龙在媒体采访时表示,在总计500多亿产值的辣条行业中,团体标准的支持者超过“半壁江山”。

  湖南一辣条生产商曾在媒体报道中表示,脱氢乙酸具有较强的微生物抑制功能,辣条国标《征求意见稿》中不允许添加,与当地多年食品生产实践不符。

  上述媒体表示,此前的“国标”意见稿制定过程中没有邀请湖南企业,而在团体标准参会的企业名单里,也没有看到河南辣条企业的身影。

标签: 辣条 地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