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市监竞争[2019]12号)、省市场监管局(鲁市监公字[2019]33号)、济南市工商局等13部门《转发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关于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通知》(济工商综发[2019]5号)和《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坚决打击在生产销售“保健”产品过程中,假冒伪劣、捏造事实、夸大产品用途及效果,制作虚假宣传广告欺骗消费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近日,高新区市场...
纪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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