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指示和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委领导、条块结合、区域为主和统筹谋划、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原则,建立健全全领域行动、全地域覆盖、全媒体传播、全民参与共享的全域科普工作体系,确保到2020年我市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16%,力争超过18%,居于全国前列。
二、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联动协同配合,动员全社会各领域开展科普工作
1.压实部门科普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本领域科普工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普及医疗健康科学知识,推动医疗机构加强医疗保健方面科普工作。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开展全民健身科普。生态环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做好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等方面科普工作。应急、气象、地震等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普及安全生产、消防、气象和防震减灾等方面科学知识。文化和旅游、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在自然和人文景观、公共文化、旅游设施、公交地铁等的维护、建设和管理中融入科普内容。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开展建筑、园林绿化、垃圾分类处理与利用等方面科普工作。工业和信息化、国有资产管理、商务、市场监管等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结合工业生产、重点产业发展、商品性能宣传、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等开展科普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在职业技能培训中提升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天津警备区负责组织驻津部队科普工作和面向社会开展国防教育、军事科普。
2.突出科协、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作用。市科协、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统筹协调和组织推动全域科普工作。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科普工作总体规划,实施监督检查,推动政府支持的生态环境、应急救援、卫生健康等领域符合公开条件的科研项目向社会开展科普宣传,将科普工作成效纳入科研成果评价指标。各级科协负责全域科普日常工作,广泛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科普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周、科普日等重大科技活动,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科普表彰奖励。
3.推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各行各业开展科普工作。社科联组织社会科学学术团体和有关单位开展“社科界千名学者服务基层活动”,与科技界联合开展科普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结合工作对象特点开展群众性科普活动,重点做好职工技术创新、青年志愿服务、关爱妇女儿童等方面科普工作。科技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机构等社会组织开展本专业领域科学普及。促进科普社会组织孵化,将科普纳入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的科研平台、成果展览场馆和生产车间向社会开放。围绕智能科技主题开展科技周活动,普及智能科技知识,推动天津智慧城市建设和智能科技产业发展。
(二)落实属地责任,实现科普全地域覆盖
1.加强各区科普工作。各区委、区政府要按照“战区制,主官上”要求,加强对本区科普工作的领导,结合创建文明城区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打造科学普及和科技服务平台,规划建设区级科技馆,培育科普教育基地。在街道、广场、公园等人流密集区域建设科普电子屏、科普画廊等设施,定期更新科普内容。
2.提升街道(乡镇)科普能力。依托街道(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科普活动中心、科普学校、科普体验馆等设施和载体,开展科普公共服务。推进提升基层科协组织力“N+1”试点工作,街道(乡镇)主要领导或分管科协工作领导担任街道(乡镇)科协负责人,主抓科普工作,并明确相关人员做好具体工作。积极吸纳本地区学校、医院、农技站、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负责人和高技能人才等到区、街道(乡镇)科协兼职挂职,鼓励其结合自身专业和工作开展科普活动。
3.实现社区(村)科普服务全覆盖。将科普工作融入党建带群建、群建助党建制度体系,坚持资源共享、一室多用,依托社区(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科普阵地、开展科普活动。明确居(村)委会科普工作负责人,建立科普协会(小组)、科普志愿者协会等功能型科协组织,组织党员、教师、医护人员、农技人员、乡土人才等开展科普志愿服务。
4.探索“党建+科普+创新创业服务”科普工作模式。依托园区、楼宇党群服务中心(党建指导站)开辟科普场所或科普板块,加强园区高新技术科普宣传,推动辖区科技资源互通共享,通过科普讲坛、科普社团服务、科学沙龙、技术交流等建家交友、开展科普活动。
5.完善科普阵地布局。建设以天津科技馆、自然博物馆为龙头,区级科技馆、专业科技馆为骨干,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数字科技馆、企业和校园科技馆为补充,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基层科普阵地为基础的现代科技馆体系。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成立科普教育场馆协会,建立京津冀科学教育馆联盟,开发科技主题游等项目,促进科普资源共建共享。
(三)提升信息化水平,打造全媒体传播的科普服务体系
1.形成协同联动全媒体科普传播系统。推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开设科普栏目、节目,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短视频等新媒体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公共交通、户外电子屏、楼宇电视等各类媒介安排专门的版面、时段刊播科普公益广告,繁荣科普科幻创作,支持科普图书和音像制品出版发行。
2.探索融媒体科普传播。加强科技界与媒体、媒体与媒体之间的协作,建立科学传播融媒体联盟,推进优质科普资源的融合生产和协同传播,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社会普遍关注的科技问题等,及时进行科学权威解读与发布,破除“伪科学”、“反科学”等流言。
3.建设信息化科普资源平台。开发集科普学习、宣传、监测、指导为一体的“科普天津云”,打造科普中央厨房,组织开发分级分类的科普资源包,精准推送科普资源。
4.推进科普中国落地应用。推进科普中国e站转型升级,发展科普中国信息员队伍,提升基层科普信息化传播能力,推动媒体积极应用科普中国权威资源。
(四)推动全民参与,以重点人群带动全民科学素质提升
1.鼓励全民参与科普工作。树立科学普及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理念,引导公众积极开展参与科普活动。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激励科技工作者从事科学普及,打造以天津科普大使为代表的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实施基层科普人员培训工程,建立完善科普志愿者组织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设立科学传播专业技术职务。
2.加强青少年科技教育。建立完善科技教育体系,结合综合实践课程推行科普学分制,把科技教育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鼓励学校建立科技社团、举办科技节等科技教育活动,支持科学课和其他学科教师创造性地开展校内外科技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国家和全市性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活动,培养科技创新后备人才。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场馆、企业等科普教育基地和社会力量相结合,建立青少年科技教育校内外互动长效机制。
3.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中增加科技内容,依托党校、党建云平台、干部在线学习等加强党员干部科技教育,系统开展新知识新科技学习培训。
4.提高城镇民众科学素质。加强城镇劳动者科技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经常性举办健康、安全、生活科技等科普和公益服务活动,持续推进“千名专家进基层”等科普服务。
5.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加大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知识竞赛等活动组织实施力度,发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组织功能,推动科普资源向公民科学素质水平较低的涉农区倾斜,结合科技帮扶工作推广先进实用技术。
三、组织实施和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科普工作,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具体负责、各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将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考核体系,认真制定方案,全力组织实施。市、区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推动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日常工作。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科普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确保人均科普专项经费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需要相适应,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科普事业,形成多元化科普投入机制。
(三)抓好督查评估。定期开展公民科学素质监测,评估全市和各区公民科学素质发展水平,建立科普工作通报制度,推动全域科普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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