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过程中以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检查对象,围绕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热销食品作为重点整治品种,开展“三查”一查经营主体资格。重点对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的“五无”食品违法行为和无证无照、无合法来源、违规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了仔细检查。二查主体责任。监督食品批发商、零售商严把进货关,督促其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全面规范农村食品市场。三查工作人员健康证、环境卫生、索证索票、食品台账记录等。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679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791户次,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培训次数4次,组织开展食品宣传活动5次,发放宣传单1600余份,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1份,取缔两户证照不全食品经营户,引导办理许可4户。办理侵犯商标注册权案件1起,罚款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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