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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有关材料”等模糊条款应一律加以明确

彭召会 新京报

新京报讯 据农业农村部网站消息,3月27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开展“三减一优”行政审批服务便民活动方案》的通知,方案要求,全面梳理企业和群众办理过程中需要提交的各类申请材料,对属于兜底的“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模糊条款,应一律加以明确。

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决策部署,创新审批方式,提高服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决定开展“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优化审批服务”(以下简称“三减一优”)行政审批服务便民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三减一优”内容明确:

减材料。针对农业农村部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面梳理企业和群众办理过程中需要提交的各类申请材料,对材料的必要性进行清理论证,逐项明确取消、保留或暂时保留等清理减并措施;对属于兜底的“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模糊条款,应一律加以明确;对此前已清理取消的证明事项,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经清理论证认为需要保留或暂时保留的申请材料,原则上须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依据,且现有条件下不能通过网络核验或其他申请材料来替代;对暂时保留的,还应同时明确下一步取消计划。

减环节。以企业和群众办事“少跑腿”和提高审批效率为目标,逐项梳理每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所需的各个流程环节(含承办司局、单位内部组织审查办理的细化流程环节),结合“互联网+”技术应用和跨部门、跨层级信息数据开放共享等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手段,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衔接,优化减并审批流程,提出精简办事环节、提高审批运转效率的措施。

减时限。逐项梳理每项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办理时限、当前承诺办理时限,结合减材料、减环节等已经采取或即将采取的改革措施,提出压缩承诺办理时限的具体目标。审批过程需要组织现场勘验、技术检验、专家评审的,应对相关环节单独提出压缩时限的目标措施,尽量缩短审批过程时间,为激发市场活力,增强企业竞争力创造力争取宝贵时间。

优化审批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行“最多跑一次”工作模式,进一步清理制约审批效率提高的堵点难点,提出优化审批服务的具体措施,消除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障碍。结合“证照分离”改革要求,积极探索备案制、告知承诺、容缺后补等改革方式,提高便民利企水平。加大优化审批服务有关政策措施宣传和业务培训,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巩固扩大改革成果。畅通申请人意见建议表达渠道,推动审批服务便民化纵深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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