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体系检查工作规范》(桂食药监食生〔2018〕4号)的具体检查和评分规定,检查发现广西钟山县红花山天然泉水有限公司在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工艺布局、原辅料管理制度、物料储存和分发制度、过程管理制度、检验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等8个方面内容共24个检查项目中存在问题,本次体系检查得分73.75分。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该局根据体系检查工作组要求及属地监管原则,要求该企业所属辖区局(钟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广西钟山县红花山天然泉水有限公司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并于2019年4月28日提交《整改报告》到钟山县局。接到报告后,钟山县局当天对企业整改情况开展复查。经复查,广西钟山县红花山天然泉水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全部完成上述8个方面内容共24个检查项目存在问题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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