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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加强秋季开学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纪树刚 中国质量新闻网

陕西加强秋季开学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年底前所有学校食堂全部实现“明厨亮灶”

本报讯 (记者王 梅)到今年底,陕西的学校食堂将全部实现“明厨亮灶”。这是8月16日,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出《加强秋季开学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提出的具体要求,以期加快整体、持续提升学校食堂的管理水平,确保饮食安全。与此同时,“明厨亮灶”监督、监管工作也全面启动。

《通知》要求在开学前两周时间内,各地各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学校和幼儿园食堂、向学校提供送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者,开展一次全面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是否健全并运转高效;饮用水、库存食材、环境卫生是否安全;进货查验、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培训考核等制度是否落实是此次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在检查中,要严查学校周边“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彻底等违法行为;要建立“一户一档”风险隐患排查清单,规定整改时间,逐一督促整改。对在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和举报投诉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零容忍”对待,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涉嫌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通知》还要求,公开学校行政许可、食材来源、检查抽检和校外托餐等监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通知》从夯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岗位职责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在严格落实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规范要求的同时,学校要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要有针对性地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加强学生食品安全和健康饮食教育,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采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学校,要严格核查供餐单位资质。

为确保饮用水安全,《通知》要求采用城市自来水管网供水的,开学集中供餐前要将管道末梢水排净;有自备井和二次供水设备的,要进行全面检查,防止渗漏和有害物质污染,启用时要对井水进行消杀、检测。

《通知》还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建立学校食材配送中心,实现米、面、油等大宗食材统一采购、统一验收、统一配送;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立快检室或引进第三方快检机构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鼓励学校食堂建设先进“阳光厨房”,通过互联网与社会对接,实现学校食堂实时公开的社会化监督模式。

针对疾控防治,《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对学校食源性疾病监测,重点是农村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学校及周边的食品安全情况,及时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发现的风险隐患通报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适应学校需求的专门培训,指导学校加强食源性疾病预防和营养健康的知识教育,培育学生健康饮食习惯和科学饮食理念。

记者了解到,为确保各项工作推进有力,落实有效,8月底前,陕西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还将组织对全省秋季开学期间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全省学校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暗访,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并追究相关责任。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 莳伊 )

标签: 陕西 秋季 食品安全 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