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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乱吹嘘最终被罚款22万元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食品经营户虚假宣传案

纪树刚 食品伙伴网

  “22万元啊!这个教训真是太深刻了,我以后要踏踏实实做生意,再也不敢胡乱吹嘘了。”近日,拿着刚刚由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市场监管局下发的处罚决定书,长兴县某副食店经营户卢某对自己在经营中的虚假宣传行为懊恼不已。

  据悉,这是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以来,长兴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的罚款额最大的一起涉嫌虚假商业宣传案件。

  此前,长兴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长兴县某副食店经营户以开会为名义,向老年人集中推销保健品,并夸大宣传。举报人同步提供了当天上午开会的视频资料。该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开展调查。

  经核实,该副食店经营户卢某通过加盟一家名为“百姓领购网”电商平台,成为该电商平台线下销售实体店,主要销售“百姓领购网”推荐的商品。其营销模式为:召开商品宣传推广会宣传“百姓领购网”商品及会员优惠政策,重点发展55岁以上老年人为“百姓领购网”会员。会员免费入会后承诺购买“高特莱斯羊奶粉”可升级为VIP会员,享受更多优惠价格购买该副食店中陈列的各类商品。

  案发当天上午,卢某邀请“百姓领购网”讲师于某为市场销售顾问作集中宣传推广。在推广会中,卢某宣称于某为中华孝道协会秘书和理事,经常在各地学校宣讲中华孝道,并接受过某教育频道采访。于某在宣传中陈述其毕业于山东白求恩医科大学,现为陕西某乳业有限公司领导,在对产品“高特莱斯羊奶粉”进行介绍时,反复使用“在全国同类288家羊奶制品行业排名第一”“羊奶粉纯度最高”等用语,并宣称该公司为奶粉生产企业的“中国第一家羊奶粉企业、中国第一个能够上市的羊奶粉企业、中国唯一一个能够打开国门走向世界的羊奶粉企业、中国最好的羊奶粉企业、2017年全国羊奶乳业销量第一”等内容。

  在调查过程中,于某承认其宣传内容及数据都是通过网络搜索,并经其臆想加工后形成的虚假资料,其主要目的是扩大宣传效果带动副食店商品的销售量。经核实,该店自营业以来已进行大规模会销5次,涉及群众近500人次,“高特莱斯羊奶粉”以2990元/套的价格进行销售,每套18罐。截至查获当日,已销售“高特莱斯羊奶粉”125套,共2250罐,销售额为373750元。

  执法人员认为,卢某为提高产品美誉度、扩大产品销售数量,利用老年人重视自身身体健康急需保健养身的心态,在没有任何真实数据及资料支撑的情况下,利用商品宣传推广会组织营销员虚构事实,对销售商品的销售状况及荣誉进行虚假宣传,并突出销售商品“质量第一”“纯度最高”等不实信息,以吸引老年人购买其商品。该行为已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所规定虚假的商业宣传行为。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长兴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卢某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2万元。

标签: 浙江 湖州 长兴 市场监管局 食品经营户 虚假宣传